通苏嘉甬铁路涉塘水利及配套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浙江
通苏嘉甬铁路涉塘水利及配套工程一期 设计采购施工( EPC)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通苏嘉甬铁路涉塘水利及配套工程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盐发改投〔 2024〕 179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统筹安排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项目法人为 海盐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海盐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设计采购施工( EPC)总承包 (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要 建设内容为提标加固海塘 210米,新建滨海大道210米,改建实施影响范围内翁金线210米,并做好两端临时链接工作 ,工程 位于海盐县境内 。本次招标的内容为水利工程和 公路 工程 。 水利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为 提标加固海塘 210 米 ; 公路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为 新建滨海大道 210 米 ,改建实施影响范围内翁金线 210米。 项目概算总投 资 13316.58 万 元 , 本次招标涉及概算金额 10183.89万元 。
2.2 招标范围
根据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盐发改投〔 2024〕 179 号 ,对初步设计批复范围所确定的所有工程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含必要的勘察、测量), 批复所需的各类专题报告、 工程施工、材料设备 设施 采购与安装、协助工程相关验收及备案并配合工程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内容,以及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费用、安全文明、环保、合同、信息等管理控制。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1)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有工程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含必要的勘察、测量)、 批复所需的各类专题报告、 各类专项设计(如有)、报批后修改部分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变更设计等内容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竣工图等;
( 2)材料设备 设施 采购范围:包括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材料及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等所有设备设施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内的保修、缺陷修复等;
( 3)工程施工范围:包括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 主要包 含 水利部分、公路部分 、 专项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 等的施工 , 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缺陷修复等;
( 4)总承包管理服务:包括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的组织协调及其他与EPC 总承包有关联的所有内外协调、协助项目报批报建等前后期手续的办理;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协助工程相关验收及备案、移交、回访等,对本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负责本工程其他由建设单位另行委托的管理协调工作等。
2.3 质量标准(不得低于以下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及发包人要求 ;
2.施工质量标准: 水利部分达到合格标准;公路部分交工合格,竣工 90分及以上 。
2.4 合同服务期
总工期: 15个月(施工图设计工期为1个月,施工工期为14个月) 。投标承诺总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具备以下( 1)+(2)资质 ,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 1) 施工资质: 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 2) 设计资质: 具备 ① 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 , 或 ② 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 和 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 资质 , 或 ③ 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 和 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或 ④ 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甲级资质 和 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 资质, 或 ⑤ 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甲级资质 和 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如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的,也可与符合招标文件设计资质要求的水利设计或公路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 。
3.2承担 水利 施工的单位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 2020〕7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承担 水利 施工的单位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本企业的相关信息。
承担 公路 施工的单位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 )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承担设计的单位为省外企业需满足以下要求: ①省外单位须完成建设发〔2014〕332号文“关于开展外省入浙勘察设计企业信息入库工作的通知”中所要求的入库工作。②外省入浙勘察设计企业信息入库工作的企业备案信息需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3.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
3.4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①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联合体投标的 , 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 ;
② 水利 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 由 承担 对应专业 设计工作的联合体单位 提供 );
③ 公路设计负责人:具有公路相关专业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 由 承担 对应专业 设计工作的联合体单位 提供 ) ;
④水利 施工负责人: 具有 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且无在建工程 。(联合体投标的, 由 承担 对应施工 工作的联合体单位 提供 )
⑤公路施工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 资格,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且无在建工程。 (联合体投标的, 由 承担 对应施工 工作的联合体单位 提供 )
⑥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 目 水利设计 负责人。
⑦ 投标人拟派的 项目总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
⑧提供 项目总负责人 、 水利 设计负责人 、 公路设计负责人、水利 施工负责人 、 公路施工负责人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指由各自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 。
3.5 履约行为
①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水利施工负责人、公路施工负责人、水利设计负责人、公路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 7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阶段提供承诺书即可)。
② 具 有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的 投标人及 其 拟派项目 ( 或施工 ) 负责人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县级或市级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③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 2023年7月1日以来未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部门以外的省级及以上单位(部门)书面通报,被限制投标,并在处罚期内的。
④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 2021年7月1日以来未因公路工程(含附属设施)质量、安全问题等原因被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挂牌督办的 。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只接受最多由 4 家 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为 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甲级资质的设计方 ,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7 招标人将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应用的通知(浙建建发〔 2023〕98号)要求,核查投标人资质的最新动态,核查结果不合格的,按文件规定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并对相关内容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
本项目要求的对应 施工 资质应在 “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 将 核查发布日期为 2024年 10 月 14 日 的核查证明 复印件 和相关内容的真实性书面承诺放入 资信标中 ;违反上述规定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采取网上登记,取得投标资格, 获取招标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 、 初步设计(含文本、 CAD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4 年 10 月 22 日 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 纸质投标文件(含电子文档) 采用 直接送达方式,递交至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321 开标 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 3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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