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沼科所中国农业科学院农村能源与生态研究中心科学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第二批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SCZZ08-ZC-2024-0921 (招标文件编号:SCZZ08-ZC-2024-0921)
二、项目名称:农业农村部沼科所中国农业科学院农村能源与生态研究中心科学仪器设备购置项目(第二批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包件一: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郭家桥西街8号
中标(成交)金额:261.8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包件二: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388号8栋24楼2413号
中标(成交)金额:275.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包件三: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二段十五号“成都东华电子电脑城”东306
中标(成交)金额:269.96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宇宗、胡永红、张克栋、王灵、陈翔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相关规定,采购代理服务费由各包件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以各包件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8.264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830万元。其中本项目包件一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62万元;包件二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85万元;包件三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83万元。本项目包件一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62万元(大写:贰佰陆拾贰万元整);包件二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85万元(大写:贰佰捌拾伍万元整);包件三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83万元(大写:贰佰捌拾叁万元整)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相应包件总价或单价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包件一共3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均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包件二共6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均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包件三共8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均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监督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联系电话:需解锁、需解锁。
本项目各包件代理费为:包件一:人民币26256.00元;包件二:人民币28280.00元;包件三:人民币28104.00元。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说明:
本项目包件二成都容信达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2.2.4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成都容信达科技有限公司与需解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同一品牌且均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因需解锁得分高于成都容信达科技有限公司,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故成都容信达科技有限公司不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本项目包件三济南鼎晖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2.2.4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需解锁、济南鼎晖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容信达科技有限公司、中联国科控股有限公司、四川乾元融创科技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同一品牌且均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因需解锁得分高于其他4家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故济南鼎晖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不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本项目包件三成都容信达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2.2.4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需解锁、济南鼎晖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容信达科技有限公司、中联国科控股有限公司、四川乾元融创科技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同一品牌且均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因需解锁得分高于其他4家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故成都容信达科技有限公司不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本项目包件三中联国科控股有限公司: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2.2.4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需解锁、济南鼎晖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容信达科技有限公司、中联国科控股有限公司、四川乾元融创科技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同一品牌且均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因需解锁得分高于其他4家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故中联国科控股有限公司不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本项目包件三四川乾元融创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2.2.4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需解锁、济南鼎晖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容信达科技有限公司、中联国科控股有限公司、四川乾元融创科技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同一品牌且均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因需解锁得分高于其他4家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故四川乾元融创科技有限公司不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