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XXQ202307012-X05新湖智造产业园二期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
江苏
业主单位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新湖智造产业园二期项目
(项目名称)
电梯采购及安装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湖智造产业园二期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新湖智造产业园二期项目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锡新行审投备[2023]53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无锡新安科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招标人为
无锡新安科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以南,锡锦路以东,312国道以西。
工程规模:
新湖智造产业园二期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采购、安装电梯共计13台。其中有9台有机房货梯,4台有机房乘客电梯(其中2台为有机房消防电梯)。货梯最大设计载重为5000KG,最大提升速度1.0m/s,最大运行层站为10层10站,最大提升高度49.55m。乘客电梯(含消防电梯)最大设计载重为2000KG,最大提升速度1.5m/s,最大运行层站为10层10站,最大提升高度49.55m。
工期:
18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515.0
万元
招标范围:
新湖智造产业园二期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必须通过技术监督局验收、保证正常使用。
标段划分:
1
质量标准:质量为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达到合格标准,一次性通过技术监督局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投标人企业必须具备:①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企业;②电梯的制造商必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许可参数满足本工程要求;③投标人必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许可参数满足本工程要求。
(2)
财务要求:
2021
至
2023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
信誉要求: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2)
投标人须配备电梯安装负责人(具有电梯安装上岗证书)、提供电梯安装负责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4年6月~2024年8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提供的投标人企业2024年6月~2024年8月为电梯安装负责人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联合体牵头人为电梯制造商或电梯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电梯,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同一品牌出现两家或以上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时均视为不通过。若代理商投标,其代理品牌的制造商必须满足本招标公告中制造商相关要求,代理商还应具备制造商对本工程项目的单项授权书的原件的扫描件。特别提醒:联合体单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9月19日
17:00
时至
2024年09月24日
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
100
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0月12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新湖智造产业园二期项目
(项目名称)
电梯采购及安装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湖智造产业园二期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新湖智造产业园二期项目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锡新行审投备[2023]53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无锡新安科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招标人为
无锡新安科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以南,锡锦路以东,312国道以西。
工程规模:
新湖智造产业园二期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采购、安装电梯共计13台。其中有9台有机房货梯,4台有机房乘客电梯(其中2台为有机房消防电梯)。货梯最大设计载重为5000KG,最大提升速度1.0m/s,最大运行层站为10层10站,最大提升高度49.55m。乘客电梯(含消防电梯)最大设计载重为2000KG,最大提升速度1.5m/s,最大运行层站为10层10站,最大提升高度49.55m。
工期:
18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515.0
万元
招标范围:
新湖智造产业园二期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必须通过技术监督局验收、保证正常使用。
标段划分:
1
质量标准:质量为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达到合格标准,一次性通过技术监督局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投标人企业必须具备:①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企业;②电梯的制造商必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许可参数满足本工程要求;③投标人必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许可参数满足本工程要求。
(2)
财务要求:
2021
至
2023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
信誉要求: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2)
投标人须配备电梯安装负责人(具有电梯安装上岗证书)、提供电梯安装负责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4年6月~2024年8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提供的投标人企业2024年6月~2024年8月为电梯安装负责人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联合体牵头人为电梯制造商或电梯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电梯,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同一品牌出现两家或以上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时均视为不通过。若代理商投标,其代理品牌的制造商必须满足本招标公告中制造商相关要求,代理商还应具备制造商对本工程项目的单项授权书的原件的扫描件。特别提醒:联合体单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9月19日
17:00
时至
2024年09月24日
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
100
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0月12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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