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海塘安澜工程(松门东部海塘)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浙江
业主单位
一
、招标条件
温岭市海塘安澜工程(松门东部海塘)
经
浙发改项字〔
2024〕113号文
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
等别为
I等工程,海塘和水闸建筑物级别为1级,防潮标准为100年一遇,区域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暴雨24小时排除
,建设地址位于
温岭
市
,计划于
202
8
年建成。项目业主为
温岭市东部控股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中央资金补助外,省财政专项资金将按水利部分核定投资的
20%予以补助,其余由温岭市财政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
财政资金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温岭市东部控股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
本次招标内容
本工程位于温岭市东海涂围垦区,由下横海堤、石板殿港堵坝两段海塘组成,总长
4.57公里,是温岭市东部新区的重要防潮屏障。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水利部分:提标加固海塘4.57公里,其中下横海堤3.12公里、石板殿港堵坝1.45公里;拆除重建下蒙闸(2孔×3米)和横岐闸(3孔×3米),废除封堵下横进水闸;复建防汛道路5.33公里(其中1.45公里结合台州1号公路建设),防风林恢复24.01万平方米;(2)非水利部分:便民服务点4处、停车位90个、林间栈道1.48万平方米、水岸绿化2.2万平方米。本工程等别为Ⅰ等,区域防潮标准为10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50年一遇最大24小时暴雨24小时排除。
项目估算总投资
69800万元,其中水利部分投资62859万元,非水利部分投资6941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为温岭市海塘安澜工程(松门东部海塘)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景观专项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协调整合水利工程和景观工程)、施工图设计(水利工程施工图设计、景观专项施工图设计)、相关专题【越浪量及护面结构稳定性室内波浪模型试验分析专题、度汛设计专题】编制、专家审查会、配合业主项目申报、审批及后续相关服务等工作内容。
(具体详见第六章设计技术标准及要求)
,本次招标估算造价
为
1719
.
6180
万元
,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三
、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
具有
1)
建设
主管部门
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专项甲级资质)
和
2)建设主管部门
颁发的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
资质;
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若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②联合体牵头
人
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
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
质。
3、
投标人
自
2019
年
7月1日
(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止
,
承担过防洪(或防潮)标准
100年(或以上)一遇的
海堤(塘)工程
初步设计业绩。
须同时提供的证明材料为
①、相应设计业绩的设计合同
;
②、相应业绩的初步设计批复文件;①、②必须同时提供,缺一不可。设计合同与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中的内容有不一致的,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中载明的内容为准。
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如不能体现的还需提供相应业绩的业主出具的业主证明材料;工程总承包(
EPC)项目或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中包含相应设计内容的,可作为本次投标设计业绩;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
形
式承接的相应设计业绩(业绩中的设计工作应由本次投标的联合体牵头
人
自行承担,如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的还需提供相应业绩的业主出具的业主证明材料或相应业绩的联合体协议书),但不接受分包合同业绩。
若联合体投标的,上述设计业绩由联合体牵头
人
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
具有(注册或登记)在投标人单位的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执业资格,
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资格
;
(三)其他
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1年7月1日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1年7月1日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不得有因浙江省重点工程招投标违法被行政处罚累计两次及以上的情况;
3、投标文件中拟派从业人员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ml,下同)或登录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关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的答疑公告,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
、投标文件递交
1、
本项目为全过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
4
年
10
月
16
日
9
时
00分前上传至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2、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与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
、其他事项
1、
投标人未在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注册验证的,应先申办注册验证手续,具体办理要求请登录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
“办事指南”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平台注册验证操作手册”中查询(或电话咨询)。
2、
本项目为全过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投标企业必须办理
CA数字证书(联合体投标仅指牵头人),且CA数字证书必须与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各自公司绑定,否则无法制作、上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的“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事指南”,或者联系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0878-198,服务qq:2330352291、2629667924。
3、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须通过宁波杰瑞开发的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V2.0-20230202】”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可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中下载。宁波杰瑞技术支持:。
4、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温岭市九龙大道
555号。
、招标条件
温岭市海塘安澜工程(松门东部海塘)
经
浙发改项字〔
2024〕113号文
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
等别为
I等工程,海塘和水闸建筑物级别为1级,防潮标准为100年一遇,区域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暴雨24小时排除
,建设地址位于
温岭
市
,计划于
202
8
年建成。项目业主为
温岭市东部控股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中央资金补助外,省财政专项资金将按水利部分核定投资的
20%予以补助,其余由温岭市财政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
财政资金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温岭市东部控股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
本次招标内容
本工程位于温岭市东海涂围垦区,由下横海堤、石板殿港堵坝两段海塘组成,总长
4.57公里,是温岭市东部新区的重要防潮屏障。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水利部分:提标加固海塘4.57公里,其中下横海堤3.12公里、石板殿港堵坝1.45公里;拆除重建下蒙闸(2孔×3米)和横岐闸(3孔×3米),废除封堵下横进水闸;复建防汛道路5.33公里(其中1.45公里结合台州1号公路建设),防风林恢复24.01万平方米;(2)非水利部分:便民服务点4处、停车位90个、林间栈道1.48万平方米、水岸绿化2.2万平方米。本工程等别为Ⅰ等,区域防潮标准为10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50年一遇最大24小时暴雨24小时排除。
项目估算总投资
69800万元,其中水利部分投资62859万元,非水利部分投资6941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为温岭市海塘安澜工程(松门东部海塘)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景观专项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协调整合水利工程和景观工程)、施工图设计(水利工程施工图设计、景观专项施工图设计)、相关专题【越浪量及护面结构稳定性室内波浪模型试验分析专题、度汛设计专题】编制、专家审查会、配合业主项目申报、审批及后续相关服务等工作内容。
(具体详见第六章设计技术标准及要求)
,本次招标估算造价
为
1719
.
6180
万元
,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三
、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
具有
1)
建设
主管部门
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专项甲级资质)
和
2)建设主管部门
颁发的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
资质;
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若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②联合体牵头
人
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
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
质。
3、
投标人
自
2019
年
7月1日
(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止
,
承担过防洪(或防潮)标准
100年(或以上)一遇的
海堤(塘)工程
初步设计业绩。
须同时提供的证明材料为
①、相应设计业绩的设计合同
;
②、相应业绩的初步设计批复文件;①、②必须同时提供,缺一不可。设计合同与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中的内容有不一致的,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中载明的内容为准。
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如不能体现的还需提供相应业绩的业主出具的业主证明材料;工程总承包(
EPC)项目或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中包含相应设计内容的,可作为本次投标设计业绩;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
形
式承接的相应设计业绩(业绩中的设计工作应由本次投标的联合体牵头
人
自行承担,如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的还需提供相应业绩的业主出具的业主证明材料或相应业绩的联合体协议书),但不接受分包合同业绩。
若联合体投标的,上述设计业绩由联合体牵头
人
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
具有(注册或登记)在投标人单位的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执业资格,
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资格
;
(三)其他
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1年7月1日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1年7月1日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不得有因浙江省重点工程招投标违法被行政处罚累计两次及以上的情况;
3、投标文件中拟派从业人员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ml,下同)或登录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关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的答疑公告,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
、投标文件递交
1、
本项目为全过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
4
年
10
月
16
日
9
时
00分前上传至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2、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与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
、其他事项
1、
投标人未在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注册验证的,应先申办注册验证手续,具体办理要求请登录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
“办事指南”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平台注册验证操作手册”中查询(或电话咨询)。
2、
本项目为全过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投标企业必须办理
CA数字证书(联合体投标仅指牵头人),且CA数字证书必须与温岭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各自公司绑定,否则无法制作、上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的“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事指南”,或者联系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0878-198,服务qq:2330352291、2629667924。
3、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须通过宁波杰瑞开发的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V2.0-20230202】”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可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中下载。宁波杰瑞技术支持:。
4、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温岭市九龙大道
5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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