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师胡杨河市党委党校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食堂设备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TH-ZCY-2024-007
项目名称: 第七师胡杨河市党委党校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食堂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元): 2240848
最高限价(元): 2240848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第七师胡杨河市党委党校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食堂设备采购) 数量: 147 预算金额(元): 2240848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第七师胡杨河市党委党校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食堂设备采购)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包 1,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销售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 经验、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投标单位需提供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等行政主管部门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提供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其他要求:(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三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
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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