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颍州区李仲窑中心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阜阳市颍州区李仲窑中心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阜阳市颍州区李仲窑中心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Z2024FS0060-1-Z1
2.项目名称:阜阳市颍州区李仲窑中心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70.538312万元
4.最高限价:70.538312万元
5.采购需求:阜阳市颍州区李仲窑中心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次) ,主要建设内容 包含: 新建道路、景观绿化、新建公厕、新增形象展示区、小菜园建设、 “五小园”围墙建设、景观文化墙等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6.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 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下列2.1.2执行 ;
2.1中小企业政策
2.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1.2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 。 即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或 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规定执行。)
2.1.3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无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证),且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成交后能够从原任职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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