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工业园区排水管道提升、排水监测建设工程
江苏
业主单位
淮安工业园区排水管道提升、排水监测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淮安工业园区排水管道提升、排水监测建设工程 已由 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局以淮工经发复 [2024]12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淮安兴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淮安工业园区排水管道提升、排水监测建设工程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淮安市工业园区发展大道、栖霞路、昆仑路 玉龙路 龙腾路。
2.1.2 建设规模: 对古盐河及栖霞河过河污水管道进行重新建设,长约 0.65km;栖霞小区、朱桥小区新建污水泵站及污水压力管道,长约3.4km。龙江路、香山路、西安路、通衢大道、北辰路、祥泰路、永清路等道路新建污水排水管道及附属设施,长约18km。 南片区企业围墙外建设雨水排水管及回水管,安装水感应器、流量计、闸阀等设施;建设水质监测一体机柜,安装COD、氨氮、pH等监测设备及配套设施。
2.1.3 合同估算价: 7887万元。
2.1.4 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2.1.5 质量标准要求: 合格。
2.2 招标范围:
1、对古盐河及栖霞河过河污水管道进行重新建设,长约0.65km;栖霞小区、朱桥小区新建污水泵站及污水压力管道,长约3.4km。龙江路、香山路、西安路、通衢大道、北辰路、祥泰路、永清路等道路新建污水排水管道及附属设施,长约18km。
2、工业园区南片化工区企业围墙外建设雨水排水管及回水管,安装水感应器、流量计、闸阀等设施;建设水质监测一体机柜,安装COD、氨氮、pH等监测设备及配套设施;(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企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 许可证。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在有效期内) ,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 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 ),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 致使工程项目停 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 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 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
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
起已超过 5 年的。
3.5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5.1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项目负责人自 2021 年 9 月 1 日以来 ( 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 ,承担过单项合同额 6300 万元及以上的排水管网工程且为现任职单位的业绩,本项目排水管网工程是指雨污水管道新建或改造维修工程 。
3.5.2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2 年为准)内没有 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串通投标、挂 靠、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 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
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文件日期为准;
3.5.3企业近3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个月为准)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7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未处于
不合格状态。
3.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注 : 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 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 2018)23 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以 “信用中国 ”和“信用江苏 ”公布 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 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年 9 月 14 日 至 2024 年 10 月 15 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 “江苏 CA 数字证书 ”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
易平台 ”获取( :50088/TPBidder/memberLogin );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是指: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
网淮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 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为 :
:50088/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4.3 项目收取工具维护费 100 元及手续费 5 元。 -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6 日 9 时 30 分 。
5.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 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 使用淮安市不见面 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5.4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 如下 。
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评定分离 ”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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