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榕江县第五初级中学学生食堂扩建项目附属工程(二次)
贵州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P52263220240009Z5
项目名称 : 榕江县第五初级中学学生食堂扩建项目附属工程(二次)
项目序列号 : ZFCG20240912022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 893300.00元
最高限价(元) : 893300元
采购需求 : 详见“第二章 工程量清单、项目概述及商务要求”
标项
标项名称 : 榕江县第五初级中学学生食堂扩建项目附属工程
数量 : 项
预算金额(元) : 8933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 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
合同履约期限 : 90日历天
本项目(是 /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信用中国网站和无不良记录的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时间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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