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第二十五中学配电高压双电源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福建省福州第二十五中学配电高压双电源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FZSC346
项目名称:福建省福州第二十五中学配电高压双电源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1.1953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一览表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的国内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②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供应商须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缴纳税收的凭据;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供应商须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注:供应商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承诺函。(5)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磋商小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信息。(6)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7)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8)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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