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渭县常家河镇人民政府通渭县常家河镇易地搬迁安置区补短板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通渭县常家河镇人民政府通渭县常家河镇易地搬迁安置区补短板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通渭县常家河镇人民政府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免费获得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09-25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DW-2024-022
项目名称:通渭县常家河镇易地搬迁安置区补短板工程项目
预算金额:117.0(万元)
最高限价:113.1835(万元)
采购需求:新建和维修建设项目主要位于易地搬迁一区(广场)和易地搬迁二区两个拟建场地上。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常家河镇常河村搬迁点改造提升排水渠20.50米,混凝土面积2900平方米;维修改造埋设圆管涵长85.0米,排水管道37米,修筑加筋梯形边沟37米,跌水一座,加固公共化粪池 1座,并对堵塞区域清淤、污土清理。(注:具体规格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2.4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2.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预留比例为100%,各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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