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神木市2024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神木市2024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评估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省榆林市)平台报名后自行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27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XC-2024-014
项目名称:神木市2024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神木市2024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评估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44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44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神木市2024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评估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不得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神木市2024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评估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省级自然资源部门(原国土资源部门)关于土地估价机构备案的函或备案证书;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一年内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履行合同承诺函: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供应商应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在(http:///)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及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为从磋商文件获取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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