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垃圾发电余热利用集中供热项目监理
河北
魏县垃圾发电余热利用集中供热项目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魏县垃圾发电余热利用集中供热项目监理 已由 魏县行政审批局 以 魏审批初字【2024】03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魏县城建供热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除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解决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魏县城建供热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工程名称:魏县垃圾发电余热利用集中供热项目监理2.1.2 建设地点:魏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东南侧2.1.3 建设规模:新建1座换热站,供热能力为50万㎡,购置并安装2台换热器、3台末端循环泵等相关配套设施,配套建设4327m供热管网(路由长度)。2.1.4 监理服务周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完成止。2.1.5 质量要求:合格。2.1.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及保修期阶段的全部监理。负责本项目设计、施工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4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分散评标+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监理大纲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9-13 08:30 至 2024-09-18 17:30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0-10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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