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县城区庭院内雨水排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城区庭院内雨水排水管网建设项目(监理)
黑龙江
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城区庭院内雨水排水管网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SZJL1211G240912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城市排水雨污分流建设工程项目已由明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城区庭院内雨水排水管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明发改审批〔2023〕5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招标人为明水县供排水服务中心,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明水县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城区庭院内雨水排水管网建设项目(监理)
2.2项目建设地点:绥化市明水县;
2.3项目规模:明水县城区庭院内雨水排水管网建设工程共233个庭院,其中D300为53990米,D400为16900米,D500为16300米,D600为36450米,雨水井3159座;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所包含的全部监理内容。
2.5计划监理期:2024年10月18日至2026年10月8日,共计720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质量规范合格标准。
2.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8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3984383.5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投标人须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2024年05月至2024年07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记录,并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记录核查方式(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外省、市投标人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未提供核查方式,其投标将被否决。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中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同时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满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 号)要求有关规定。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3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本人。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购买招标文件、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3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18时00分至2024年9月2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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