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兴城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移民信息管理系统
辽宁
业主单位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辽宁兴城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已由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辽发改能源(2023)70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兴城市水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建设移民信息管理系统
2.2 建设地点:兴城市
2.3 招标范围:辽宁兴城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移民信息管理系统
2.4 质量要求: 合格 。
2.5 服务期限: 2024 年 10 月 25 日 -2025 年 01 月 23 日,日历日 :90 天。
2.6 投标保证金: 0.7 万元。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 主要人员要求:无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 否决投标处理。 -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 2024 年 09 月 13 日 08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9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止,在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网址: )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
4.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网址: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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