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设计(2024年度)
重庆
重庆市南川区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设计(2024年度)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重庆市南川区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 设计(2024年度) 已由 重庆市 南川区 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 以 南川 发改委发〔202 4 〕 159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南川区林 业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其他财政性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重庆市南川区林业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工程的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 南川 区 东城街道、水江镇、中桥乡等24个乡镇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 规模: 人工造乔木林 2900亩、退化林修复76000 亩,封山育林 12000 亩。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 9331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 205万元
2.4 招标范围: 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等),后期施工配合服务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以及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审批手续等工作内容,并参与后期有关技术问题的分析和处理。
2.5 设计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 内 提交成果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以下资质 之一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农林行业(林业工程) 甲 级资质或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等级 甲 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 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项内容。
3.2 本 次招标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川区)”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川区)”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川区)”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川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9-18 17:00: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4-09-20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川区)”发布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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