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分局公安专用设备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区分局公安专用设备购置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23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TC-2024-015
项目名称:新区分局公安专用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19,5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7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区分局公安专用设备购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提供已缴纳的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 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提供已缴存的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供应商须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自然人只需提供身份证;备注:分支机构由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即可;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的供应商;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为企业的,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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