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采样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职业卫生采样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6号裕达国际中心广东大厦3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ZGC2024-JKZX-012
项目名称:职业卫生采样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内容和数量以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和服务的能力和资质的供应商;(投标人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应提供总公司出具的参与投标授权委托书或承诺函,但总公司和分支机构不能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的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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