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光明、凤凰街道办事处范围内国有土地看护管养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0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GMDL2024000137
- 项目名称:光明区光明、凤凰街道办事处范围内国有土地看护管养服务项目
- 预算金额: ¥ 8,400,000.00 元
- 最高限价: ¥ 8,400,000.00 元
-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项目投标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书,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 2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 3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 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 2023 〕 3 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 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 1 ) “ 信用中国 ” 中 “ 信用服务 ” 栏的 “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失信被执行人 ” 、 “ ” 中的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以及 “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 ” ,具体以开标当日上述渠道的全部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 2 )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相关内容指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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