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C2024-G3-01866-HHZZ-0031
项目名称:蒙自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万元):8566.9004
最高限价(万元):8566.9004
采购需求:3.1本项目采购人为:各标段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采购人已经完成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按照有关要求,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的大米、食用油、面粉、肉、蛋、奶等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对于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生鲜蔬菜、干货、调料调味品等原辅材料,比照政府采购的相关采购方式,由采购人集中带量采购。配送服务内容为:学校食堂大宗食材(粮油类、禽肉类、家禽类、水产类、调味类食品、蛋类、调料干货类、米制品类、生鲜蔬菜类),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涉及重量单位的以市斤为计量单位,分为1标段、2标段、3标段,配送服务供应商可选择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配送服务供应商应分标制作、封装及投递响应文件。配送服务供应商需对每一标段内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废标处理。3.2按照有关要求,采购人在自主自愿、权责清晰的基础上,授权主管预算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将项目合并后实施联合采购,采购工作结束后,采购人依据中标结果分别签订采购合同,即“集采分签”。3.3本项目每个标段只选择一家成交配送服务供应商。根据评审顺序(评审顺序为1标段、2标段、3标段的顺序),若供应商被推荐为1标段的第一成交候选人,则2标段、3标段不再推荐其为成交候选人。若供应商被推荐为1标段或2标段的第一成交候选人,则3标段不再推荐其为成交候选人。3.4因采购项目特殊并涉及食品安全因素,配送服务供应商必须自有稳定的仓储、运输、配送厂房等基础设施。3.采购人负责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的管理、监督和考核,按需求可以紧急调配。配送服务供应商必须职责明确,统一管理配送服务,组织专人专车按签订的合同直接配送,不得委托、转交其他代理部门配送,禁止转包或分包。4.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年度预算金额为:1标段¥29385600.00元(贰仟玖佰叁拾捌万伍仟陆佰元整);2标段¥27771400.00元(贰仟柒佰柒拾柒万壹仟肆佰元整);3标段¥28512000.00元(贰仟捌佰伍拾壹万贰仟元整)。5.配送服务地点:标段内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食堂6.服务期限:本项目的配送服务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采取“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方式的(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7.服务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满足招标人要求。8.付款方式:以合同签订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本项目的配送服务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采取“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方式的(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标段2:本项目的配送服务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采取“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方式的(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标段3:本项目的配送服务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采取“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方式的(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两证或“两证合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应涵盖本项目所需的采购需求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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