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学校后勤管理中心珲春市教育局义务教育中小学节能饮水机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珲春市教育局义务教育中小学节能饮水机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21号小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4]-00126号
项目名称:珲春市教育局义务教育中小学节能饮水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6.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6.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的名称:珲春市教育局义务教育中小学节能饮水机项目
数量:1批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珲春市教育局义务教育中小学节能饮水机项目(详见采购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3)(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4)(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财库〔2019〕9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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