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华粒科技新建厂区项目(施工)
浙江
宁波华粒科技新建厂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宁波华粒科技新建厂区项目已由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4-330257-04-01-489944,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华粒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华粒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2500.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327万元,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12.17亩,总建筑面积2768.39平方米,项目新建标准仓库(合计占地约319平方米)、车间(占地约742平方米)等;新建污水预处理池、事故水池等构筑物;新建厂区道路(含雨水管)、围墙等附属工程,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晨光公司南侧,滨海路西侧。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服务(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300万元(具体以补充文件为准)。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3施工总工期:150日历天(主厂房工程在2024年12月31日前结顶)。 2.4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达到宁波市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华粒科技新建厂区项目(施工)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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