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县城南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EPC(第二次)()招标公告
湖北
业主单位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孝昌县城南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EPC(第二次)(HBXI-202407SZ-010001002)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BXI-202407SZ-01000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孝昌县城南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EPC已由孝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昌发改文〔2023〕80号、昌发改〔2024〕1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孝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孝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孝昌县城南片区。
建设规模: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停车场及配套工程等。具体建设内容为:新建城南规划路、融合大道及卓越路东段两侧配套工程:路线总长2987.6m,总面积为73778.46㎡,主要建设停车场13112.95㎡,充电桩停车位107个,道路工程8626㎡,绿化工程48335.5㎡,土方平整40000m3,游客服务驿站231㎡(采用框架结构),垃圾中转站187㎡(采用框架结构),配套建设水电工程、园建工程、海绵工程等工程。
其他:合同估算价:3449.26万元,其中:工程费为3240.36万元、设计费为108.5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00.4万元。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对孝昌县城南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提供设计、施工总承包服务,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仅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0-20
合同估算价:3449.26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本次招标接受独立投标人和联合体投标。(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③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提供)。(3)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总负责人由施工单位委派,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和近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②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和近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③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和近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4)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的任一成员单位提供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至少一项不低于2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市政公用工程EPC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扫描件)。(5)财务要求:近三年有实现盈利,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提供)。(6)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在近三年(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往前推算)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人资格;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或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等(投标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或投标人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期间的企业和个人不允许参加投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查询板块】查询是否为失信惩戒对象(查询对象: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板块】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任的工程总承包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并提供相关查询记录、查询结果的截图和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函;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搜索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搜索结果中点击企业名称,并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按钮,下载信用报告,提供带有“信用中国”水印、生成唯一的文件编号和报告核验码的信用报告(查询对象:投标人)。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最多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应由设计、施工等单位组成,其中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单位担任;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程和责任,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法律责任;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投标;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票决数量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9月04日至2024年09月0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5日 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①实行网上开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②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4009980000咨询。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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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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