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茅岭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一地六县白茅岭综合协调合作交流研讨中心一期)项目EPC招标公告
安徽
业主单位
特别提示 1 :各投标人,为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市场营商环境,防范遏制围标串标、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我市将探索实行“实名制”投标。“实名制”投标是指在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等环节对投标联系人或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进行“人脸识别”验证。请投标人提前做好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相关人员信息的更新、维护工作。
特别提示 2 :本项目已纳入郎溪县标后监管项目库,将严格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实行重点监管,如发现围标、串标、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由有关行业监管部门会同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并追究刑事责任。本项目已纳入广域网定位考勤管理,对考勤不合格的,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将给予严肃处理。
- 招标条 件
1.1 项目名称: 白茅岭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一地六县” < 白茅岭 > 综合协调合作交流研讨中心一期)项目 EPC ;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郎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郎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表 发改备案【 2024 】 103 号 ;
1.4 招标人: 郎溪白茅岭社区服务有限公司 ;
1.5 资金来源: 国有企业 ;
1.6 项目出资比例: 企业自筹 100%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白茅岭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一地六县” < 白茅岭 > 综合协调合作交流研讨中心一期)项目 EPC ;
2.2 招标项目编号: LXX-GC-GK-2024586 ;
2.3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LXX-GC-GK-2024586001 ;
2.5 建设地点: 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 ;
2.6 合同估算价: 约 5581.00 万元 ;
2.7 计划工期: 450 日历天(自合同约定开工之日起至本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其中:( 1 )勘察设计周期:合同约定开工之日后 60 天内完成所有勘察设计及审查工作。( 2 )采购及施工周期:由承包人根据工程进度要求,自行安排,但必须满足计划工期的要求。注:各单项工程进度有特殊要求的,中标人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组织该单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任务,并在招标人审批的进度计划时间内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
2.8 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项目位于 S202 省道边,原白茅岭农场老场部区域内。建筑类型为办公类建筑,项目用地面积为 33036.85 ?O,总建筑面积 8050 ?O,室外附属工程约 27000m2. 主要建设内容有研发中心、交流中心、展示中心、服务中心和文化活动中心及室外附属工程等;具体详见附件。
本次招标中标人负责本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各阶段图纸审查(施工图图审、过程评审);设计主持、管理、指导;设计与施工的协调;配合设计成果报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报批报建等工作,并承担项目全部勘察设计责任。承担所有工程材料的采购以及总承包施工、管理工作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承担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
2.9 项目类别: 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 EPC ) ;
2.10 其他: 无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 1 )勘察资质满足下列任意一项:
1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 2 )设计资质满足下列任意一项:
1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 3 )施工资质同时具备下列所有项:
1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3.3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 1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
( 2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 3 )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4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 1 )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设计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投资额 2500 万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或 EPC 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满足上述要求的予以认可) ; 业绩须提供合同及设计任务完成的证明材料(如图审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 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规模以合同中载明的信息为准。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 2 )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施工负责人以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投资额 2500 万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或 EPC 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满足上述要求的予以认可)。业绩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表),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表)应具备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四方盖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证明材料反映不出规模、承包内容等相关评审要素,须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 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2 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3 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 [ 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 ] ,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6 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 3 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勘察、设计单位均不超过 1 家,施工单位不超过 1 家,联合体投标协议须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专业工作和责任,同一专业工程由一个单位承担的,按照承担单位资质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专业分工确定的联合体资质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
3.7 其他要求: 1 、根据住建部建办市 (2021)40 号文要求,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任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 、投标单位在职注册建造师配备须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 22 号)第二十八条规定,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职注册建造师专业、人数须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 [2014]159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 [2016]226 号)中相关规定,投标资格要求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造师需满足《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 2023 〕 3 号第六条规定,否则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人员配备情况以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查询结果为准。
3.8 本项目采用“实名制”投标,联合体项目牵头单位项目经理实名即可。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 09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 。
4.2 获取方式:本项目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以下不再赘述)点击“主体登录”根据相关操作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 年 09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 。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登录”进入“参与交易”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 2024 年 09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 。
6.2 开标地点:
郎溪县:郎溪县碧水豪庭 1 号楼政务服务中心二楼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 1 号开 标室 。投标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不见面开标”,在线参加开标会议。 - 投标保证金
7 . 1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
7 .2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账户一:
账户名:郎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县支行
账 号: 93400501000272002201695
账户二:
账户名:郎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郎溪支行
账 号: 62328186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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