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川区太和镇小河场、木莲场片区排水管网综合整治工程
重庆
合川区太和镇小河场、木莲场片区排水管网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合川 区太和镇 小河场、木莲场片区 排水管网综合整治工程 已由 重庆市合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合川发改 发 〔202 1 〕 235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合川区太和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 业主 自筹 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重庆市合川区太和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合川区太和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 本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太和镇小河场、木莲场片区 新建污水管网 2.02km ,土石方开挖 4161.74m3 ,新建检查井 88 个、化粪池 3 座,集水池一座,提升泵一台。其中: DN200 管网 1.35km , DN300 管网 0.42km , DN90 管网 0.2km , DN800 顶管 0.045km ,管道支墩 21 座,混凝土路面拆除恢复 1095.03m2 。 ( 详见设计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193万元
2.4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合川区)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合川区)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合川区)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合川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9-03 17:00: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4-09-04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合川区)发布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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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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