际口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福建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际口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已由 三明市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委 以 沙发改〔 2024〕基字95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三明市沙县区凤岗街道际口村村民委员会 ,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 三明市沙县区凤岗街道际口村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三明市沙县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招标项目投资额约 287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际口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877661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5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 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9月2日 09:00:00 至 2024年9月12日 17:30:30 通过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福建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 须附 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推荐 1名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伍万柒仟元整( ¥:57000元 )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现金形式②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电子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⑥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 。 - 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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