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华润置地租赁住房事业部(2024~2026年度)石塑地板集中采购
发布时间:2024-08-30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资格预审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Z)ZSGG20240830002号根据项目进度,华润置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标段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
招标人:有巢住房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华润置地大厦B座23层有巢
项目规模:华润置地租赁住房事业部(2024~2026年度)石塑地板集中采购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编号:CGFA2024070800094001001
项目名称:华润置地
标段名称:华润置地租赁住房事业部(2024~2026年度)石塑地板集中采购
招标内容和范围:华润置地有限公司及下属独资、控股或非控股但具主导经营权的合资公司拟经营管理的长租公寓项目石塑地板供应。
交货期/工期:1.5年
注:详细内容见资格预审文件,以资格预审文件为准。
二、申请人资格能力要求
资格审查项
资格审查标准
公司性质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产品品牌
同一集团/股东下存在直接股权关系的两个及以上品牌参与投标时,只允许定位较高品牌参与
工厂情况
国内有全资或控股的工厂(提供土地租赁合同或厂房土地证明或股东控股工厂证明文件)
石塑地板业绩
业绩要求:以下条件满足其一:
1)近三年(2021年-至今)石塑地板全国战略合作/集中合作业绩合同案例不少于1个;(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订单等证明资料,原件备查)
2)近三年(2021年-至今)石塑地板产品签约金额60万以上的业绩合同案例不少于5份(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订单等证明资料,原件备查);
服务能力证明
供货能力覆盖包括但不限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天津、武汉、南京、杭州、宁波、大连、东莞、嘉兴等甲方业务覆盖城市(须附服务机构)
经营情况
①报名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不良经营记录、无重大异常情况且未被华润置地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册;
②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须逐项单独出具有效声明。
税务资格证明
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
石塑地板送样
资审阶段进行送样,允许最多2次送样直至合格,送样截止时间同资审材料递交截止日期,送样标准详见《附件:华润置地租赁住房事业部(2024~2026年度)石塑地板集中采购送样要求》,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资审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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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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