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惠州市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部署实施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
项目概况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ZHJ24SD0013
项目名称: 惠州市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部署实施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900000.00
最高限价(元): 900000.00
采购需求 :
合同包 1( 惠州市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部署实施服务采购项目 ):
合同包预算金额: 900000.00 元
(一)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需采购一家软件部署实施服务商,实现惠州市 43家医院的前置软件实施部署、数据采集和联调对接。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二)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服务 。
(三)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人纪检部门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1年内完成服务并整体验收合格 。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一)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 投标人 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 2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 202 3年度 或 202 4 年 任意 1个月的 财务状况报告 ( 或财务报表) 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 6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 同一合同项下 的其他采购活动。 ( 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四) 投标人未被列入 “ 信用中国 ” 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 ①失信被执行人;②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同时,不处于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说明: ①由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于投标截止日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及 () 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② 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 ③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 总公司 (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 该分公司所属 总公司 (总所) 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 五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 1( 惠州市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部署实施服务采购项目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 的资格要求如下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六 )已在中易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报名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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