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工业园区)施工五标段招标公告
江苏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 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 2023〕78号) 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项目法人 为 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 , 集中建设单位为 苏州苏水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 ,委托 ,现对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工业园区)施工五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吴淞江源于江苏省境内东太湖的瓜泾口,经瓜泾港、吴淞江、苏州河至上海市黄浦公园入黄浦江,全长约 109.5公里,历史上是太湖排水入海的主要通道之一。由于逐年淤浅,吴淞江河道局部河段萎缩,河道行洪排涝能力大幅下降,供水能力减弱,生态环境较差,水环境问题突出,通航能力不足,制约吴淞江的防洪、水资源配置、水生态环境改善和航运等综合功能的发挥。吴淞江整治工程是国务院批复的《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太湖流域防洪规划》《太湖流域综合规划》确定的流域综合治理骨干工程之一,并已列入国家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项目。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任务为:增加太湖洪水出路,提高流域防洪能力;增强阳澄淀泖区防洪排涝能力;兼顾改善生态、水资源、水环境和航运条件。
(二)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
根据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苏发改农经发〔 2023〕78号 批复等文件, 园区段堤防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如下: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工业园区)施工五标段工程包括斜塘河闸至园区 21号河闸区间堤防护岸施工长度约0.8km及斜塘河闸(16m×3节制闸)、园区21号河闸(8m×2节制闸)等 2 座口门建筑物。 对应投资金额; 6450 万元;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18 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 1)资质证书: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19年 8 月 1日(以完(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 25 0 0 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须含有闸门单孔净宽不小于 6 米的水闸或闸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络查询截图及查询路径)、合同协议书、完工或者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上述材料无法 体现 业绩内容要求的,则必须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图纸或业主盖章的确认的业绩证明材料等),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 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 4)信用等级要求:/;
(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6)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且自2019年 8 月 1日(以完(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 25 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须含有闸门单孔净宽不小于 6 米的水闸或闸站),且在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职务。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络查询截图及查询路径)、合同协议书、完工或者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上述材料无法 体现 业绩内容要求的,则必须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图纸或业主盖章的确认的业绩证明材料等),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 7)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工程 类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 8)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员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如上述人员有在建工程的符合以下情形①-⑤之一的,且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满足⑥要求的,可以参加 本 工程项目的投标,相关证明材料及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书须作为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一并提交。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⑥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且变更手续完成之日起已满6个月。
( 9)其他人员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 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最低数量为2人;
( 11)主要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
( 12)其他要求1: / ;
( 13)其他要求2: /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 2024年 8 月 28 日至 2024年 9 月 3 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 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9 月 19 日 10 时 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 “/”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1、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2、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不含)的投标报价不参与投标基准价的计算。
3、评标基准价为 C=a×A+β×B 其中:C--评标基准价,A—最高投标限价,B—剔除无效标后,有效投标人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有效投标人超过10家(不含10家),则去掉1个最高标价和1个最低标价;如有效投标人超过15家(不含15家),则去掉2个最高标价和2个最低标价;如有效投标人超过20家(不含20家),则去掉3个最高标价和3个最低标价);如有效投标人超过25家(不含25家),则去掉N个最高标价和N个最低标价,N=有效投标单位数量×20%(去除小数取整);若所有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则B按最高投标限价的85%计算。】。
a取0.6,0.65,0.70中的一个(开标会上由电脑自动随机抽取),β=1-a。
最高投标限价: 61690188.50 元 。
7.4分值构成
( 1)商务部分:73分
( 2)技术部分:27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8.其他内容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 址:苏州市玉山路 11号
联 系 人:
电 话:
地 址: 苏州市吴中区盘蠡新村 25-1幢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