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县妇幼保健院综合办公大楼供配电工程(政和县总医院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政和县卫生健康局 委托, 对[350725]ZJ[CS]2024011、政和县妇幼保健院综合办公大楼供配电工程(政和县总医院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政和县妇幼保健院综合办公大楼供配电工程(政和县总医院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10日 08时2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725]ZJ[CS]2024011
项目名称:政和县妇幼保健院综合办公大楼供配电工程(政和县总医院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92,114.00元
采购包1(政和县妇幼保健院综合办公大楼供配电工程(政和县总医院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2,492,114.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492,114.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不低于贰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
节能产品: 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
绿色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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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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