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路(北三环-深圳路)道路及钱底巷公园北侧道路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江苏
业主单位
桂林路(北三环-深圳路)道路及钱底巷公园北侧道路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桂林路(北三环-深圳路)道路及钱底巷公园北侧道路工程 ( 项目名称)已由 常熟市行政审批局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常熟市虞创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桂林路(北三环 - 深圳路)道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常审核 (2024)5 号,关于常熟市虞创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钱底巷公园北侧道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常审核 (2024)1 号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常熟市虞创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国有资金 。 常熟市虞创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 委托 (招标代理单位) 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桂林路(北三环-深圳路)道路及钱底巷公园北侧道路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常熟市常福街道,北起深圳路,南至北三环路;常熟市常福街道钱底巷公园北侧
2.1.2 工程规模及设计改造内容、要求: 桂林路(北三环-深圳路)道路全长约1.18km,红线宽度30米,道路属于城市次干路;钱底巷公园北侧道路全长约390m,红线宽度18m,道路属于城市支路 (具体详见红线图) 。
2.1.3 合同估算价 : 项目投资额6879.88万元,(其中桂林路约5740.98万元,钱底巷公园北侧道路约891.21万元)含设计费、材料设备采购费、施工费。
2.1.4 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含设计、施工):365日历天;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 2024年10月15日 ;
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11月14日 ;
工程竣工日期: 2025年10月14日
2.1.5 招标范围: 设计、大型土石方、道路、管道铺设、桥梁、交通标志标牌、路灯、绿化景观、相关配套工程及材料设备采购。
2.1.6 其他:
(1)设计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满足业主要求,确保能通过图纸审查部门的审核(如需)。
(2)施工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3)材料货物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设计和技术规范、规程规定的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2 具体实施范围:包括设计、采购、施工,为EPC总承包工程。 主要内容包括:
2.2.1 工程设计:完成包括方案设计、方案深化及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的后续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 大型土石方、道路、管道铺设、桥梁、交通标志标牌、路灯、绿化景观、相关配套工程 ( 方案、扩初、施工图),以及所有设计相关的设计协调及专家评审费等。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完成方案设计;中标后中标人的方案设计需进一步按招标人要求进行补充、修改,深化为初步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在审批通过的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如需)。
2.2.2 货物及材料采购:根据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货物、材料清单,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材料的采购及相关工作。
2.2.3 施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筑施工技术标准和要求,依据施工图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大型土石方、道路、管道铺设、桥梁、交通标志标牌、路灯、绿化景观、相关配套工程,并达到招标人使用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承包能力,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施工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 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以下资格之一:
①注册建造师或②注册建筑师或③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④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 其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投标人承担(完成)过单项合同造价为28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EPC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
3.3.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时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承担(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为28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1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由具有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具有【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 的设计单位 和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施工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的施工单位 组成联合体 ,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施工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
3.5.2 联合体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5.3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5.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6 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
3.7 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8 投标人资格审查、开标等事宜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08 月 28 日 08时30分 至 2024 年 09 月 03 日 16时00 分 ;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市分中心.html)。 - 投标 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的答疑文件为准)为: 2024 年 09 月 27 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 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是否 采用评定分离 : ?是 □否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