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质子治疗中心及产业项目-A7、A10地块已交付物业提升改造及维修工程采购公告
江苏
-扬州市
业主单位
扬州质子治疗中心及产业项目 -A7 、 A10 地块已交付物业提升改造及维修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扬州质子治疗中心及产业项目-A7、A10地块已交付物业提升改造及维修工程 ,采购人为 中核扬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采购编号 : 2HY2-GC-GKJT-24-0007 。
2.2 项目概况:
中核绿城春江明月项目位于扬州西·文昌西路 (S353) 与 G345 交汇处,项目总占地约 1300 亩,其中约 300 亩水域、绿地、公园等,地上总建筑规模超 100 万方,综合容积率为 1.5 ,首启地块 --- 雅园项目占地 142 亩、地上建面 11.3 万方、容积率 1.2 、绿地率 30% 以上,由 15 幢民国风叠墅和 25 幢绿城桂语系洋房组成。
2.3 建设地点:扬州西·文昌西路( S353 )与 G345 交汇处。
2.4 计划工期:派工单上注明的规定完成时间
2.5 采购范围: 1 )因营销需求,提升效果、功能增加费用; 2 )因项目公司搬家、食堂搬迁增加费用; 3 ) A7 地块验收后二改导致的修补费用; 4 )交房验收阶段,因交房、验收引起的拆改及调整委托第三方施工产生的费用; 5 ) A10 地块公共部位吊顶、墙地砖空鼓维修、涂料修补等费用; 6 ) A7 地块零星景观等费用,具体以合同清单和发包方书面委托为准。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最高限价: 90 万元 -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供应商2021年7月1日至今应具有2项类似业绩(房屋建筑维保工程或装修工程),须附合同关键页及其他证明资料(如有)(应体现合同各方主体、委托事项、合同签订日期等关键内容),加盖单位公章,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争;
3.4供应商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1、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08-3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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