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新能源公交版客车和燃油面包车采购项目第2包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
-六安市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AHJZCG2022-H0701
二、项目名称 : 金寨县新能源公交版客车和燃油面包车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第 1包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华中路街道新城吾悦华府 S3幢S3-2077室
中标金额: 5264000元
第 2包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 六安市集中示范园区和平路与大华山路交叉口
中标金额: 365600 元
四、 主要标的信息
第 1包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小计 (元) |
1 | 34座新能源公交版客车 | 中通牌 LCK6828EVQGA2 | 辆 | 8 | 658000 | 5264000 |
第 2包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小计 (元) |
1 | 燃油面包车 | 上汽大通 V80营运版14座 | 辆 | 2 | 182800 | 365600 |
五、 评审专家名单:赵翔、刘军、肖志刚、鞠少枚、张传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 以书面形式向 采购人、 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 ( 地址: 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莲花山路,电话: 需解锁 ) 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金寨县通达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 金寨县莲花山路金粤大厦 11楼
联系方式: 需解锁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 16楼1612室
联系方式: 0564-735 07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洋
联系方式: 0564-735 0799
十、
1.采购文件
2.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