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船闸管理中心前黄船闸(工作区域)功能改善修缮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400-YTZB-C2024-0058
项目名称: 前黄船闸(工作区域)功能改善修缮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43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429.799501万元 供应商的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且不得高于项目最高限价(控制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任一分部分项工程响应单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控制价)相对应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 常州市船闸管理中心前黄船闸(工作区域)功能改善修缮工程项目,主要针对整个工作区域进行提升改造,包括但不限于:绿化工程、拆除工程、道路铺装、景观小品、廊架、门头、外立面改造、室内装饰等施工工程,及工程开工前期准备(包括现场踏勘、技术核对、施工手续办理等)、技术资料、施工、技术服务、主管单位验收、养护期维保服务等全部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本工程以采购方发出的开工令通知为准,施工工期为 90天,同时施工工期必须严格服从采购人的安排,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无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A.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任一情形:a.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b.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c.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d.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磋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e.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f.供应商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g.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C.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a.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磋商前三个月(2024年6月-8月)的带有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b.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注册建造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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