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山县纬一路及纬八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河北
盐山县纬一路及纬八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盐山县纬一路及纬八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盐发改批[2024]9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盐山县纬一路及纬八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2. 建设地点:盐山县3.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纬八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沥青混凝土路面,红线宽度 24m(3m 人行道+18m 车行道+3m 人行道)。新建 d800 雨水管道,d600 预埋支管 ,d300 雨水口连接管,均采用 II级钢筋混凝土承插口管;新建 DN500 污水主管,新建 DN600 污水主管 ,新建DN500污水预埋支管,均为HDPE缠绕结构壁管。安装电力排管、通信排管及路灯。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5.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6.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投标人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7、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及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投标人为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2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8-22 09:00 至 2024-08-28 17: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9-11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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