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实验幼儿园消防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消防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05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881]CAZX[CS]20240011
项目名称:消防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2,528.5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消防改造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 992,528.52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消防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消防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文件更换资质的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2024年6月-2024年8月)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供应商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 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人员配备标准。除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外,还应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可兼任)、材料员1人(可兼任)、机械员1人(可兼任)、劳务员1人(可兼任)、资料员1人(可兼任),供应商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注: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不得同时在2个及以上的在建项目中任职,同一在建项目不得兼任;同一工程项目的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可互相兼任,也可由同一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兼任,有关人员任职岗位不得超过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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