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检修和新增高速公路监控设备项目
山东
聊城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检修和新增高速公路监控设备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DGP371500000202402000492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内编号: XLCZFCG-2024-781
项目名称: 聊城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检修和新增高速公路监控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70 万元
最高限价: 70 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30 日历天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监督单位:聊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的营业执照,具有承担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能力;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