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钢结构工程施工
河北
-石家庄市
石家庄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钢结构工程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钢结构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SJZ-SP1708033(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厦能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厦能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日处理1200吨生活垃圾,配置2×600T/d生活垃圾焚烧炉排炉+2×12MW汽轮发电机组及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约4.8亿元人民币,占地面积104.727亩。投产后负责处理全井陉县生活垃圾约200T/d和石家庄市区生活垃圾约1000T/d,每年可处理生活垃圾43万吨,发电1.3亿KW/h。2.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井陉县上安镇白王庄西南1.5公里处2.3工期:180日历天。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1-13至2018-11-19,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井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12-07 09:30,地点为 井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石家庄市井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林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微水镇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石铜路17号志诚华府6-3-1501 |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 联系人: | 李强 | 联系人: | 董旭 |
| 电话: | 15830194906 | 电话: | 18203318609 |
| 传真: | 031182031989 | 传真: | 031181686669 |
| 电子邮件: | 953724754@qq.com | 电子邮件: | linyanggongcheng@162.com |
| 网址: | 无 | 网址: | 无 |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井陉支行 | 开户银行: | 河北林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账号: | 101886925409 | 账号: | 1305016188010000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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