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和洛阳江河口淤积专项研究物理模型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福建
业主单位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晋江和洛阳江河口淤积专项研究物理模型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已由泉州市市水利局 以泉水工[2024]31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泉州市山美水库水资源调配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 泉州市山美水库水资源调配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山美水库库区;
2.2 工程规模: 本基地用地位于泉州南安山美水库库区大坝附近,用地位于水库大坝和泄洪坝之间山体东南侧末端三角地,用地北侧靠山,东西分别为大坝及泄洪坝水道围绕基地内新建试验厅建筑,试验厅建筑为单层钢结构,平面尺寸67.4×38.6米,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层高约10米, 最大跨度为 38米, 平面呈折尺形,靠近场地北侧山体设置,南侧留出入口广场。室内放置1:500晋江和洛阳江河口物理模型,范围为晋江金鸡闸及洛阳江洛阳闸至泉州湾入海口,建筑内设置办公、仪器、控制室等工作用房。室外配套道路采用混凝土硬化,宽度4.5米,长度约100米;广场铺设广场砖,面积约1500平方米。试验厅建筑及东南侧广场地下设置容积300立方米的蓄水池作为试验水源。
2.3 产业类型: 第三产业
2.4招标范围和内容:
①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测试等工程勘察服务,并提供满足设计规范及勘察规范要求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及相关图审配合工作,以及工程施工、验收所需要的配合服务等。
② 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及其文件审查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指导和现场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绘制等后续设计服务,并配合建设单位办理相关报批工作。
③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所载明的管理用房附属工程、室外配套道路、广场铺地等所有工程的施工。
2.5 最高控制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569.9220 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 540 万元,工程勘察费为 7.59 万元,设计费为 22.33 万元 。 - 6 质量要求:
2.6.1勘察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勘察规范合格标准,勘察 成果文件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单位的审查 ; - 6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及本项目设计要求,设计成果文件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单位的审查;
- 6 .2施工质量标准: 应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7工期要求:总工期120日历天。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 ( 1 ) 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 (岩士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 2 )具备 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 同时具备 ①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及 ②建筑行业设计 甲 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 甲 级资质; ( 3 ) 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 及 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及以上资质 。
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 项目总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 或 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由施工单位派出) ; 同时符合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3.5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 岩土工程相关专业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6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注册土木工程师 (水利水电)或 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7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不低于二 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3.8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 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已通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单位自愿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3家,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或能力;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⑤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
3.10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 根据泉发改规[2023]3号文规定,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的,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3.11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 1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
3.13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8 月 26 日 9 :00至 2024年 9 月 2 日 17 : 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年 9 月 19 日 10: 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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