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西安丰镇中心卫生院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1023-YYZY-C2024-0001
项目名称: 宝应县西安丰镇中心卫生院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60.54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60.54万元
采购需求:
门诊楼加装电梯井、 CT室改造及 新建卫生院大门门头及门卫室等 。(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起4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建筑业)(该行业类别不可修改)《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2. 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 /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原件扫描上传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原件扫描上传加盖供应商公章)。
3.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社保证明、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原件扫描上传加盖供应商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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