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公路应急保障基地新建工程
浙江
慈溪市公路应急保障基地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慈溪市公路应急保障基地新建工程已由慈溪市发展与改革局以关于同意慈溪市公路应急保障基地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复函、慈发改审批[2024]15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财政,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慈溪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招标人为慈溪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委托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概算2643万元,建安费2218万元。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 4618 平方米,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54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3平方米,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慈溪市,东临胜陆高架,南临桃园路,西、北临杨巷江。 2.2招标范围:土建、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智能安防工程、装修、室外附属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7934802元。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3施工总工期: 365日历天 。 2.4质量要求: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慈溪市公路应急保障基地新建工程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要求。 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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