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市国家级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提升实验区、省级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指导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邵武市教育局 委托, 对[350781]SDJS[CS]2024004、邵武市国家级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提升实验区、省级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指导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邵武市国家级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提升实验区、省级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指导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02日 08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781]SDJS[CS]2024004
项目名称:邵武市国家级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提升实验区、省级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指导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50,000.00元
采购包1(邵武市国家级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提升实验区、省级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指导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1,6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65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16,5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三年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提交的承诺函应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五章,未按照要求填写,此函无效。。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
节能产品: 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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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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