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大朗镇长塘股份经济联合社长塘花园日常保洁、垃圾清运、日常消杀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广东
-东莞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TH202203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大朗镇长塘股份经济联合社长塘花园日常保洁、垃圾清运、日常消杀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7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 “P6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②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现更正为:
②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二)原招标文件 “P30资格性审查表”
2.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现更正为:
1:资格性审查表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 评审内容 | A投标人 | B投标人 | C投标人 |
1 | 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投标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 |||
2 |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3 |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 |||
4 | 投标人必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
5 | 投标人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6 |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
7 | 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 |||
8 | 投标人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 |||
9 | 投标人非联合体 | |||
10 | 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 |||
结 论 | ||||
注: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评标环节(符合性审查、商务评议、技术评议和价格评议),合格投标人不足3 家的,不得评标。
2.投标人分栏中填写“○”表示该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表示该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结论栏中填写“通过”表示该投标人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通过”表示该投标人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三)原招标文件 “P55资格性自查表”
序号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现更正为:
- 资格性自查表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自查结论 | 证明文件 |
1. |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
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投标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
投标投标人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
投标人必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
投标人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
2. | 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3. | 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4. |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通过 □不通过 |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5. |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凭证 | □通过 □不通过 | 第()页 |
6. | 投标人非联合体 | □通过 □不通过 | 第()页 |
7. | 投标保证金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 □通过 □不通过 | 第()页 |
注:投标人须严格按照以上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顺序编写资格证明文件,否则由此带来的投标无效等一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原招标文件内容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7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大朗镇长塘股份经济联合社
地址:东莞市大朗镇长塘长盛南路38号
联系方式:叶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东莞市东城街道樟村平岭工业区13号樟村上一综合楼B幢3楼
联系方式:;0769-23167226/23167228转8001、转8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0769-23167226/23167228转8001、转8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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