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县2023年污水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
新疆
木垒县2023年污水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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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县2023年污水设施建设项目,经由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木发改字〔2023]25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 一标段 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木垒县2023年污水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 2、项目规模:修建80万立方米蓄水池一座及相关土方、蓄水池前坝坡踏步工程等。 3、建设地点:木垒哈萨克自治县 4、工程投资额:10000万元,其中本标段投资额3200万元 5、资金来源:政府债券资金和自筹资金 6、工期要求:计划2024年9月25日开工,2025年8月30日竣工; 总工期340天(日历日),不包含冬季施工。 7、木垒县2023年污水设施建设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本次招标为一标段。 8、质量标准:合格 9、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文件、招标文件补充、全套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2024年2月-2024年7月)连续缴纳社保证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该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如投标本项目负责人已经担任其他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不允许担任此项目负责人。 5、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指市政工程类项目)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2023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负责人业绩作出要求),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投标人。 6、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市政工程类项目)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7、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信息登记的人员,且为该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工程担任相应负责人,也不得兼任本项目其他岗位,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投标人所报安全员为本单位人员具有岗位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必须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登记的人员且不得在其他任何工程担任相应负责人,也不得兼任本项目其他岗位,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10、其它要求: (1)投标企业须在投标书里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必须按要求加盖电子章,未附有效承诺书的企业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数值向下取整法含信用分-评定分离)。 四、招标文件领取 1、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4年8月18日10时30分-2024年9月10日12时00分 (节假日不休息)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cjggzy/)上申请。 3、投标保证金:500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 户 名: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中山路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885000105 子 账 号:650501268-000534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开始至结束时间(2024年8月18日10:30时-2024年9月10日12:00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5、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由投标企业自主选择。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缴纳并到账,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形式缴纳。 ①.银行转账:投标企业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并在缴纳凭证上注明用途、标段名称(可缩写)或编号。 (1)投标企业通过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选择交易主体登陆后选择投标的项目,按照系统生成的子账号缴纳保证金; (2)投标单位可登录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查看下载《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保证金缴纳操作手册》,了解保证金缴纳方法; (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缴纳至所投标项目对应的虚拟子账号;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到账时间为准,超过缴纳时限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5)开标前,投标人须将保证金缴纳凭证放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如果是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盖电子公章); (6)银行转帐: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出,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标段编号,以确保保证金按时退回,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②.电子保函:工程建设类项目必须使用单位基本户办理电子保函。 (1)投标企业通过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选择交易主体登陆后选择投标的项目,进入电子保函平台申请线上办理投保手续,注意区分项目类型,并确认投标有效期; (2)投保人可通过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查看下载《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了解电子保函办理方法; (3)办理电子保函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完成。投标人需自行评估异地、跨行、公休日等因素造成的保函办理延迟风险; (4)开标前,投保人必须下载加密保单作为保证金缴纳凭证放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如是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盖电子公章)。 ③.咨询电话: 银行电子保函:95533、 工保科技(浙江)有限公司:400-800-5100 河北筑正科技有限公司:400-183-1833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4年8月18日10时 30分-2024年8月24日12时00分(节假日不休息)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申请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7、投标申请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0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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