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凤翔区集体经济组织规模化高梁、小麦等作物种植产能提升项目I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陕西
-宝鸡市
2024年凤翔区集体经济组织规模化高梁、小麦等作物种植产能提升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05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F(2024)-BJDF-CG004-01-1
项目名称:2024年凤翔区集体经济组织规模化高梁、小麦等作物种植产能提升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78,71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年凤翔区集体经济组织规模化高梁、小麦等作物种植产能提升项目I标段(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 2,278,71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981,6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1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凤翔区集体经济组织规模化高梁、小麦等作物种植产能提升项目I标段(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凤翔区集体经济组织规模化高梁、小麦等作物种植产能提升项目I标段(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及自然人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开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法人身份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近半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近三年内投标人不得被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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