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肿瘤医院医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四川
-绵阳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7032024000130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37,8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采购包5: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凭证复印件。;(2)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
采购包2: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凭证复印件。;(2)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
采购包3: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凭证复印件。;(2)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采购包4: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凭证复印件。;(2)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
采购包5: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凭证复印件。;(2)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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