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妇幼保健院高频振动排痰系统竞争性磋商
福建
-泉州市
项目概况
高频振动排痰系统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4层4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LS2024A078
项目名称:高频振动排痰系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安溪县妇幼保健院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高频振动排痰系统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高频振动排痰系统。
2.项目编号:QZLS2024A078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名单。(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报名
6.1报名期限: 2024年 8 月 1 2 日起至2024年 8 月 1 6 截止。
6.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请在(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4层401)对本项目进行报名。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获取地点及方式:投标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内,至购买招标文件。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逾期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供应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 。
7.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8、投标截止
8.1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 8 月 2 2 日15:00时。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9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4年 8 月 2 2 日15:00时(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4层401()。
10.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
11.采购人:安溪县妇幼保健院
地 址:安溪县
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方法:
代理机构:
地 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4层401
联系人:
联系方法: 电子邮箱: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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