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支队机关及直属单位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西藏
-山南地区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yd2024-057
项目名称:2024年度支队机关及直属单位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提供车型的汽车发动机大修,汽车底盘大修,汽车全车大修,汽车全车喷漆,一般性修理与保养,具备二十四小时提供维修服务和省内异地快速救援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1 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有关要求:
(1)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生产)产品/提供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及藏财采办【2020】138号的规定执行。
2.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2.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注: 若投标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投标供应商须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声明函将随本项目中标公告一并公告,若被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4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府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的规定》(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发的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企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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