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援疆省市军创企业产品展示交流会安徽展区展陈服务磋商公告
安徽
-合肥市
业主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援疆省市军创企业 产品展示 交 流 会安徽展区展陈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援疆省市军创企业产品展示 交 流 会安徽展区 展 陈服务 的潜在 供应商 应在 “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或“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获取 采购 文件,并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 8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前递交 响应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 编号: ZF2024-10-0715
项目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援疆省市军创企业产品展示 交 流 会安徽展区 展 陈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 53.2 万元
最高限价: 53.2 万元
采购需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援疆省市军创企业产品展示交流会安徽展区整体设计、安装搭建、设备调试、展品运输、服务保障、视频制作及参展单位的服务等。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 2024 年 8 月至 9 月,其中:搭建 2 天,展期 3 天(具体时间根据采购人实际安排)。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非专门面向中小微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
3.2 业绩要求: / - 3 信誉要求
截至提交 首次响应 文件截止时间, 供应商 (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 响应 文件按无效处理。
( 1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 2 )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 3 )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 4 )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654 号)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注: “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 供应商 为联合体的,对 供应商 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三、获取 采购 文件
时间: 2024 年 8 月 9 日至 2024 年 8 月 18 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 ( 元 )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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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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