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烟台数字化城市管理事件、部件管理信息采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预采购)
山东
-烟台市
烟台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烟台数字化城市管理事件、部件管理信息采集服务 公开 招标公告 (预采购)
项目概况
烟台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烟台数字化城市管理事件、部件管理信息采集服务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烟台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采购文件领取菜单获取招标文件 ,并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 14:30 ( 北京时间)前 上传电子 投标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DGP370600000202402000752
2、项目名称:烟台数字化城市管理事件、部件管理信息采集服务
A包:芝罘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事件、部件管理信息采集服务
B包:莱山区、高新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事件、部件管理信息采集服务
C包:开发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事件、部件管理信息采集服务
D包:福山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事件、部件管理信息采集服务
E包:牟平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事件、部件管理信息采集服务
F包:蓬莱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事件、部件管理信息采集服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
总金额: 2727.77万元,其中A包:774.26万元;B包:638.56万元;C包:451.66万元;D包:322.62万元;E包:376.02万元;F包:164.65万元。
5、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3)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中物业管理行业或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和《烟台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促进经济加快恢复发展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 A、B、C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物业管理行业或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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