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县2024年教育基础设施项目-店前、冶溪中心学校教学综合楼、运动场及活动场地等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
-安庆市
岳西县 2024 年教育基础设施项目 - 店前、冶溪中心学校教学综合楼、运动场及活动场地等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岳西县 2024年教育基础设施项目-店前、冶溪中心学校教学综合楼、运动场及活动场地等改造项目 | ||||
项目编号 | H4GC24A01G068 | ||||
招标人 | 岳西县 教育局 |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需解锁 需解锁 | ||||
最高限价 | 5856827.58元 | ||||
代理机构 | 需解锁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岳西县天堂镇天馨大道安徽润业电子商务产业园 A区11幢105-106室 联系方式: 需解锁/需解锁/需解锁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合理价格竞争法 Ⅱ | ||
开标时间 | 202 4 年 8 月 8 日 10时00分 | 计划工期 | 2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评标 情况 一览表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评标 情况 一览表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需解锁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20日历天 | ||
地 址 | 安徽省宿松县松兹街道东北新城安丰商城 6幢17-18号 | ||||
投标价(元) | 5087559.61 | ||||
项目 经理 | 洪藤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皖 234232309900 | |||||
项目负责人 | 邢周美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 经理 获奖 | 无 | ||||
项目 经理 业绩 | 无 | ||||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 二 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需解锁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20日历天 | ||
地 址 |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丰乐镇丰乐社区 6号 | ||||
投标价(元) | 5087574.60 | ||||
项目 经理 | 姚中华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皖 需解锁10380 | |||||
项目负责人 | 赵祥正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 经理 获奖 | 无 | ||||
项目 经理 业绩 | 无 | ||||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 三 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需解锁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20日历天 | ||
地 址 | 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迎宾大道消防大队对面迎宾小镇 10幢103室 | ||||
投标价(元) | 5087589.95 | ||||
项目 经理 | 凌庆秀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皖 234212166049 | |||||
项目负责人 | 朱焱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 经理 获奖 | 无 | ||||
项目 经理 业绩 | 无 | ||||
项目负责人 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公示时间 | 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2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 崔女士 ,联系电话: 需解锁 。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岳西县 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 需解锁 )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 台 ( 。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被异议人名称; (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